壹、開戶對象
(一)、 個人戶與公司戶及非營利事業法人。
(二)、 於金融機構無不良票據記錄。
(三)、 正當用途。
(四)、 活期或活儲新開戶需往來六個月以上。
貳、開戶手續
(一)、 詳填開戶申請書上之各項資料。
(二)、 繳交送票據交換所信用查詢費。
(三)、 應準備之證件:
µ 個人戶:身分證、第二證件、本會存摺及印章。
µ 公司戶:負責人身分證、營利事業登記證、本會公司戶存摺及開戶印鑑。
參、注意事項
經信用查詢無退票記錄且存款積數達本會標準者,應可開戶。
本會依個人信用狀況有准駁之權利。